商报济南消息济南市第一批次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自7月12日起开始选房。近日,济南城市发展集团针对清河新筑项目、凤鸣新筑项目发布摇号排序结果和后续选房安排通告。通告明确,摇号排序结果即为本批次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选房顺序号,选房时间定于7月12日至7月14日。
根据此前报道,济南首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已于7月9日完成摇号,具备摇号资格的家庭共有1598户。其中,清河新筑项目350户、凤鸣新筑项目1248户。此外,本批次配售房源共计433套,清河新筑项目提供房源191套,凤鸣新筑项目提供房源242套。根据此次通告,本次摇号结果公示期自7月9日至7月11日,对摇号排序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济南市泉城公证处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选房时间定于7月12日至7月14日,根据摇号排序规则分为优先组和普通组。7月12日举行清河新筑项目选房活动,上午9时至12时为优先组选房排序号1至123的申购家庭,下午14时至20时为普通组选房排序号1至227的申购家庭,具体结束时间以签到家庭全部完成选房时间为准。7月13日举行凤鸣新筑项目选房活动,上午9时至12时为优先组选房排序号1至150的申购家庭,下午14时至18时为优先组选房排序号151至300的申购家庭,晚上19时至21时为优先组选房排序号301至517的申购家庭,具体结束时间以签到家庭全部完成选房时间为准。7月14日上午9时至12时为普通组选房排序号1至300的申购家庭,下午14时至18时为普通组选房排序号301至731的申购家庭,具体结束时间以签到家庭全部完成选房时间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选房家庭原则上应由申请人本人参加选房。申请人本人不能到场参加选房的,应在选房前办理书面委托手续,委托其家庭成员参加选房。受托人参加选房时应持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户口簿、结婚证等授权双方关系证明、对授权双方签署委托书的现场拍照(照片中显示授权双方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尽量清晰)。选房家庭到达活动现场后,先在签到区核验身份、签到并领取选房顺序号码贴、《选房结果确认书》,完成上述流程后至选房等候区等待叫号。期间选房家庭可自行查看等候区公示的项目不利因素、房源价格表等资料。
选房时,工作人员按照摇号排序确定的顺序号依次唱号,唱号三次未到场的,自动排到所在场次的末位;选房家庭号段所在场次选房活动全部结束后,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叫到顺序号的选房家庭需携带身份证原件、选房顺序号、《选房结果确认单》至选房区入口处核验选房信息,依次进入选房区。每个家庭限两人进入选房现场,每组选房家庭的选房时间为2分钟。
选房后,成功选房的家庭当场签订《选房结果确认书》《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认购协议》,所选房号不得更改,并领取《按揭贷款告知书》,并按照认购协议约定的期限内签署《济南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史尚静实习生徐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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