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郭奕
8月18日,据澎湃新闻报道,云南丘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作出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引发关注,执法人员对该县曰者镇中心小学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时发现,学生食堂37公斤鲜猪肉部分肉体表面已变为绿色、并散发臭味。目前,当地市监局已对学校经营感官性状异常的鲜猪肉的行为罚款一万元。19日,丘北县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回应称,已关注并在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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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相关报道,丘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文书认定的违法事实载明,丘北县曰者镇中心小学学生食堂使用的鲜猪肉是向丘北普者黑商贸有限公司订购的,并由该公司直接配送到学校食堂。2025年6月22日上午9点23分该公司向学校送达160公斤鲜猪肉,学校安排食堂管理人员以及当天值班教师进行验收,验收后交由食堂从业人员将鲜猪肉分解成小块,其中大部分鲜猪肉使用碎肉机绞成肉末后装袋放入冰柜冷冻,骨头肉分解成小块后直接装袋放入冰柜冰冻。
6月23日当天,学生食堂使用了该批鲜猪肉47公斤(早上出库使用了15公斤,下午出库使用了32公斤)。因当事人对鲜猪肉储存不当,相关人员对食材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其中两袋(共37公斤)鲜猪肉部分肉体表面已变为绿色,并散发臭味。至2025年6月23日下午被市监局执法人员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检查时发现。
由于曰者镇中心小学是事业单位法人主体,其学生食堂属于集中用餐单位食堂,不存在违法所得。按照学校提供的丘北普者黑商贸有限公司的配送单据记录显示,该批次鲜猪肉单价为13.1元/市斤(即26.2元/KG),该局认定涉案鲜猪肉货值金额为969.4元。
极目新闻记者在天眼查APP查询发现,丘北县曰者镇中心小学校,位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该事业单位开办资金770.06万元。企业动态显示,8月12日,丘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处罚,处罚内容显示:当事人经营感官性状异常的鲜猪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被我局扣押的感官性状异常的鲜猪肉37KG;2.对经营感官性状异常的鲜猪肉行为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
18日晚,极目新闻记者致电曰者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表示正在查验此事,不方便透露相关信息。
19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了曰者镇中心小学校副校长,对方表示“不清楚这件事”。丘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回应称,确有此事,但目前还需进一步核实,“可以关注官方平台,有相关信息我们会及时发布”。
丘北县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已经关注并处理此事,对学校的处理是程序问题,正有序推进。目前全省正在召开包含“校园餐综合整治”在内的三项整治工作培训会,已要求全州各学校加强食堂管理,特别是要求一线的食堂管理员和值班教师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发现食材储存不当等问题。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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